个人用户:
车资:用户须于使用服务后以现金或八达通即时付款,如有需要可向本会车长索取收据。
附加费:若用户租用之服务涉及附加费,本会会于下月中旬发出附加费缴费通知书。用户须于限期 前缴费*。
机构用户:
车资:机构用户可选择于接载服务后以现金、八达通即时付款,如有需要可向本会车长索取收据。本 会会于下月中旬发出上一整月用车的月结车资发票。用户于收到发票后,须于限期前缴费*。
附加费:若用户租用之服务涉及附加费,本会会于下月中旬发出附加费缴费通知书(即连同月结发票 一并寄出)。用户须于限期前缴费*。
*复康巴士会按照以下流程来处理「月结车资」及「附加费」:
时限 | 人物 | 行动 |
使用服务月份接续的第一个月 15 日或之前 | 复康巴士会计部 | 寄出 (i)车资发票 (Invoice) 及 (ii)涉及附加费缴费通知书 予上月租用复康巴士之用户,而到期缴费日为下月 28 日。若用户未能于限期前缴费,本会将额外收取 10% 逾期缴款附加费(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 |
使用服务月份后第二个月 28 日缴费限期前 | 用户# |
|
会计部 |
|
|
使用服务月份后第三个月 10 日或之前 | 会计部 | 发出「缴费通知书」(Reminder) 予尚未缴费之用户,提醒用户必须于该月 26 日前缴清车资连同 10%逾期缴款附加费及所涉及的附加费(如有),否则本会将于下月 1 日起停止向其提供所有复康巴士服务(包括电召服务、固定路线及联载服务)。 |
使用服务月份后第三个月月底 | 会计部 | 发出「终止服务通知书」予尚未缴费之用户,正式通知欠款的用户本会由下月 1 日起停止向用户提供所有复康巴士服务。而原享有月结信贷的机构用户的月结信贷资格亦会被取消。 |
用户 | 于服务被暂停后才清还欠款,可于复康巴士收妥欠款后第十个工作天恢复使用原先已预约之接载服务。 |
# 重要须知:
a) 缴费方式:
- 现金;
- 支票(支票抬头请写「香港复康会」),寄九龙蓝田复康径 7 号蓝田综合中心地下 2 号 室复康巴士财务部收;
b) 保留缴费纪录:用户应自行保留缴费证明之纪录(如支票号码副本)及复康巴士签发之收 据。若日后需要证明用户是否已缴费时,可能需要用户提供缴费纪录。
c) 用户于使用服务月份后之下月 20 日仍未接获本会之月结发票或附加费缴费通知书,或于 缴费后一个月内仍未收到本会寄出之收据,请主动致电 2824-6500 或发电邮至 rbaccount@rehabsociety.org.hk 与本会职员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