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用戶:
車資:用戶須於使用服務後以現金或八達通即時付款,如有需要可向本會車長索取收據。
附加費:若用戶租用之服務涉及附加費,本會會於下月中旬發出附加費繳費通知書。用戶須於限期 前繳費*。
機構用戶:
車資:機構用戶可選擇於接載服務後以現金、八達通即時付款,如有需要可向本會車長索取收據。本 會會於下月中旬發出上一整月用車的月結車資發票。用戶於收到發票後,須於限期前繳費*。
附加費:若用戶租用之服務涉及附加費,本會會於下月中旬發出附加費繳費通知書(即連同月結發票 一併寄出)。用戶須於限期前繳費*。
*復康巴士會按照以下流程來處理「月結車資」及「附加費」:
時限 | 人物 | 行動 |
使用服務月份接續的第一個月 15 日或之前 | 復康巴士會計部 | 寄出 (i)車資發票 (Invoice) 及 (ii)涉及附加費繳費通知書 予上月租用復康巴士之用戶,而到期繳費日為下月 28 日。若用戶未能於限期前繳費,本會將額外收取 10% 逾期繳款附加費(郵件以郵戳日期為準)。 |
使用服務月份後第二個月 28 日繳費限期前 | 用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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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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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服務月份後第三個月 10 日或之前 | 會計部 | 發出「繳費通知書」(Reminder) 予尚未繳費之用戶,提醒用戶必須於該月 26 日前繳清車資連同 10%逾期繳款附加費及所涉及的附加費(如有),否則本會將於下月 1 日起停止向其提供所有復康巴士服務(包括電召服務、固定路線及聯載服務)。 |
使用服務月份後第三個月月底 | 會計部 | 發出「終止服務通知書」予尚未繳費之用戶,正式通知欠款的用戶本會由下月 1 日起停止向用戶提供所有復康巴士服務。而原享有月結信貸的機構用戶的月結信貸資格亦會被取消。 |
用戶 | 於服務被暫停後才清還欠款,可於復康巴士收妥欠款後第十個工作天恢復使用原先已預約之接載服務。 |
# 重要須知:
a) 繳費方式:
- 現金;
- 支票(支票抬頭請寫「香港復康會」),寄九龍藍田復康徑 7 號藍田綜合中心地下 2 號 室復康巴士財務部收;
b) 保留繳費紀錄:用戶應自行保留繳費證明之紀錄(如支票號碼副本)及復康巴士簽發之收 據。若日後需要證明用戶是否已繳費時,可能需要用戶提供繳費紀錄。
c) 用戶於使用服務月份後之下月 20 日仍未接獲本會之月結發票或附加費繳費通知書,或於 繳費後一個月內仍未收到本會寄出之收據,請主動致電 2824-6500 或發電郵至 rbaccount@rehabsociety.org.hk 與本會職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