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宗旨
复康巴士本着「以客为本」的服务精神,为行动不便人士提供高质素、安全、可靠及舒适的交通接载服务。
服务对象
本会向下列不便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目标对象#,提供复康巴士服务:
(i) 轮椅使用者;
(ii) 需使用拐杖或脚架人士;
(iii) 多重残疾人士;
(iv) 智障人士(限于证实行动不便者);及
(v) 视障人士。
# 注: 「行动不便人士」须持有香港身份证,即指符合以下资格的人士:
- 持有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177 章) 所签发香港身份证的行动不便人士,若该人士是凭借其已获入境或逗留准许而获签发香港身份证,而该准许已经逾期或不再有效则除外;
- 身为香港居民的11岁以下的行动不便儿童;
- 持有身份证豁免证明书的行动不便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