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香港复康会包括其所有附属有限公司(“本会”)按《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确保储存的个人资料准确、获适当处理及充份保护并妥善储存。并依照在收集资料时所说明的收集目的使用该等资料。

收集目的
1. 香港复康会会使用所获得的个人资料作下列用途:
(a)     办理有关申请使用本会服务,包括复康巴士服务之审批事宜;
(b)     办理有关审批车资及客户户口之信贷审查及财务事宜;
(c)     与客户聯络有关本会服务事宜;
(d)     作为研究及发展服务;及
(e)     与有关政府部门处理所有涉及复康巴士服务之事宜。
2.     客户必须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客户未能提供所需资料,本会可能无法有效处理服务申请或提供服务。

获转交资的部门 / 人士
3. 客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会转交予其他政府部门、决策局及有关机构,以作跟进上述第1段的各项事宜。

活动推广
4. 本会可能使用客户提供的个人资料(特别是姓名和联系资料,如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和邮政地址),作为日后活动推广之用,如向你发送直邮、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

阅个人资
5.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18及22条及附表1第6条,客户有权索阅及修正其个人资料。客户的索阅权包括获取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副本一份。

查询及更新资料
6. 有关客户向香港复康会复康巴士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查询,包括索阅及修正资料,可以书面通知本会,邮寄地址:九龙蓝田复康径7号香港复康会蓝田综合中心地下2号室香港复康会复康巴士行政主任收或电邮至rehabus@rehabsociety.org.hk,或致电复康巴士服务热线2817 8154查询。

客户如不同意上述第4项有关本会使用个人资料的安排,请下载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FEG/14c),填妥后以邮寄或电邮方式交回复康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