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守則

下載 「乘客守則」(FEO/02c)文件

為 閣下及其他乘客安全及舒適著想,請遵守下列規則:

A. 行車及乘搭安全

  1. 若車上人數或輪椅數目已達車輛之最高載客設定上限,請勿強行登車;
  2. 請按車長安排之車門口及指示上落車,切勿擅自操控升降台;
  3. 上車後,如無特別原因,請按車長指定之位置就坐,並須扣上乘客安全帶;
  4. 輪椅乘客必須扣上輪椅固定帶/鎖;
  5. 如非必須,行車時請勿與車長談話。但若有急事(如需在車上抽痰),可通知車長;
  6. 行車時,嚴禁站立及在車內走動。不可將身體任何部份伸出車外;
  7. 車輛未停定,切勿離開座位。停定後,輪椅乘客亦不應自行解開安全帶或輪椅帶/鎖;
  8. 未滿3歲的小童,必須由一名年滿18歲的成人陪同方可乘坐復康巴士;
  9. 凡滿3歲的小童,乘車時必須坐於座椅並扣上安全帶或於車長扣鎖穩妥之輪椅上。如乘客因特殊情況,需豁免使用安全帶及/或由成人手抱者,必須能提供由註冊醫生或職業治療師簽署之證明文件;
  10. 不可攜帶總體積超過十份一立方米或會構成危險之物件上車,輪椅及行動輔助工具例外;
  11. 基於法例所限,車廂內最多只可擺放兩支容量合共不多於10公升的壓縮氧氣瓶。乘客如需攜帶壓縮氧氣瓶登車,請於申請服務時提出要求,並提供有關壓縮氧氣瓶的數量及容量資料。

B. 保持衞生

  1. 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打噴嚏或咳嗽時,應以紙巾掩蓋口鼻。若有呼吸道感染症狀或發燒,請帶上口罩。若有高傳染度疾病,請勿乘車;
  2. 保持車廂清潔,在車廂內請勿飲食、嚴禁吸煙、切勿隨地吐痰及丟棄垃圾。請勿攜帶可弄污車廂之物品登車;
  3. 不可攜帶有濃烈氣味之物品(如榴槤、臭豆腐等)、家禽及動物上車,導盲犬除外(注意:請不要對導盲犬呼叫、干擾、撫摸或餵飼。如有乘客對犬隻敏感,可尋求車長協助安排適當座位)。

C. 確保行車便捷舒適

  1. 請按租車時約定之地點及時間提早最少5分鐘候車。為免延誤其他乘客之行程,固定路線服務不會等候遲到乘客;
  2. 不可滋擾車上其他乘客;
  3. 乘客如需由輪椅轉坐於座位及由座位轉坐回輪椅,請自行安排陪同人士處理。車長只會在能力範圍內從旁協助;
  4. 基於行動不便人士的個人需要,健全人士可以「陪同者」身份一同乘坐復康巴士,且復康巴士有權視乎乘客情況要求加入陪同者。

D. 其他

  1. 行程可能因實際交通情況或其他因素影響而有所延誤,乘客如有疑問,可根據本會通知負責車長的聯絡電話,向車長查詢情況;
  2. 計算車資時,凡佔座位(包括輪椅位)或年滿3歲的小童,均計算為一位乘客。

若乘客未有合理解釋,或經車長或本會勸喻後仍不遵守以上規則,本會有權不接載該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