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26年12月1日之用車日起,電召服務「細組」共乘會實施下列優化安排:
- 短程*(30分鐘或以下)共乘後車程不多於60分鐘;
- 中短程*(31至60分鐘或以下)共乘後車程不多於90分鐘。
而長程車程(60分鐘以上)之安排則維持不變,即用戶乘車時間不多於120分鐘。
* 註:舊原則是一小時或以下之短程車程,增加不超過共乘安排前預計單獨用車的行程時間的一倍。
由2026年12月1日之用車日起,電召服務「細組」共乘會實施下列優化安排:
而長程車程(60分鐘以上)之安排則維持不變,即用戶乘車時間不多於120分鐘。
* 註:舊原則是一小時或以下之短程車程,增加不超過共乘安排前預計單獨用車的行程時間的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