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善用資源,讓更多有需要用戶獲得政府資助的復康巴士服務,自2025年11月起實施此機制。
用戶使用大組預約宗數參差,會按用戶每個月成功安排大組服務宗數釐定六個組別,每個組別設定「最多未達所須人數的宗數」(已考慮乘客人數不足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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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成功安排大組服務宗數 |
「最多未達所須人數的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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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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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3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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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4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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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5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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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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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以上 |
20 |
- 如用戶該月實際乘客數目未達大組設定所須人數的宗數,超過其服務使用量組別的「最多未達所須人數的宗數」的上限,用戶該月份將被介定為違反大組使用人數守則。(#如用戶連續兩個月(第一個和第二個月)違反大組使用人數守則,本會於第三個月發出通知,提示用戶避免連續四個月違反大組使用人數守則。)
- 如用戶連續四個月都被介定為違反大組使用人數守則,本會將於第五個月再發出通知,其所有電召服務申請(「就診」預約除外,不論申請狀態是「成功編配」抑或「待定中」或其後新申請的預約)的獲編車優次,將在接續之三個整月內降至最低。
- 如在發出通知後接續之三個整月均沒有超出「最多未達所須人數的宗數」(沒有被介定為違反大組使用人數守則),本會會發出通知,有關獲編車優次將於發出通知後回復。
- 如在指定時期內仍有超出「最多未達所須人數的宗數」(被介定為違反大組使用人數守則) ,獲編車優次被降為最低之期限將自動延長,直至連續之三個整月均沒有超出「最多未達所須人數的宗數」,本會會發出通知,有關獲編車優次將於發出通知後回復。
- 用戶涉及違反「最多未達所須人數的宗數」個案說明請按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