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 「電召服務半費減免須知」 (FEC/01c) 文件
目的
本會有感經濟困難的行動不便人士,在出外娛樂、購物、接受治療及作其他活動時,交通費 用會是一個很大的經濟負擔。因此,香港復康會復康巴士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份開始,推行電 召服務半費減免優惠,藉此減輕經濟有困難的行動不便人士在交通費上的負擔,繼而鼓勵他 們更多參予活動及融入社群。
對象
這項優惠只為現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之行動不便並在復康巴士已登記的客戶(簡 作「綜援客戶」)而設。[註:傷殘津貼並不適用。]
申請資格
- 綜援客戶以「個人」名義租用電召服務時,可獲半費減免優惠。註:陪同乘搭的非復康巴士已登記客戶,即使正領取綜援,也不會獲得此優恵。
- 機構租用電召服務如為方便其成員往返宿舍及家居渡假、就診,而其中乘客為復康巴 士已登記綜援客戶,亦可獲半費減免優惠。但此優惠並不適用由機構所辦活動之車資 費用。
- 已獲社會福利署認可發放(如用於治療、培訓等)車資津貼之申報,一概不予辦理。
- 綜援客戶必須同意復康巴士有權向社會福利署查詢及核對其填報之所有資料,並有可 能將所填報之有關資料,呈交香港政府運輸署及審計部門作審核用途。
新登記或續期方法
- 客戶提供由社會福利署發出之有效「有關綜援受助人豁免醫療費用安排」或「申請綜 援批准通知」文件(下簡稱證明文件)副本予本會在其個人帳戶客戶資料內登記。本 會職員在三個工作天內處理,完成批核便可。登記或續期方法如下:
- 登入「復康巴士 無障樂出行」(ICOMS) 之網頁或手機應用程式 內,進入「客 戶資料」版面,填寫「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資料」及提供上述由社署發出之 有效證明文件後,完成批核便可。見須知附錄 (A 部)。
- 填寫「FEG02_更改個人資料通知表格」連同有效證明文件按表格尾頁之遞交方 法通知本會,完成批核便可。
- 日後系統會自動在綜援到期日前一個月發出續期通知,提示客戶盡快更新資料。客戶 必須於「到期日」前提交最新有效之證明文件予本會批核,才能延續車資半費減免優 恵。否則逾期後便要重新提交有效的證明文件作申請。
申領半費減免方式
- 客戶就個別電召服務申請,如未曾獲社會福利署資助而欲申領半費減免,可在該服務 申請時於「是否需要車資半費減免?」欄位選「是」,並按指示完成輸入資料後,系統便 自動於初步報價及實際總車資計算扣除有關半費優惠車資,客戶毋須先付全數再申請 退回金額。見須知附錄 (B部)。
- 申領電召服務半費優惠的用車日,必須在「已登記批核日期」至「到期日」之內,如系 統檢查該次申請之用車日已過了綜援的「到期日期」或不在生效期內,便會發出到期 提示,而該次服務將不會獲車資半費減免。
- 客戶必須於用車日最少五天前在服務申請中輸入需要半費減免的客戶資料(系統會重 新再計算車資報價),逾時申請恕不受理。
資料不實及虛報
- 本會若對所申報的資料有所懷疑,本會保留絕對權利向社會福利署查核。若經發現資料不實及虛報,豁免優惠將被終止,本會將不會再接受其申請。
- 由於所有申報資料將會呈上政府運輸署及審計部門作核數及審查用途,故此,不實之申報亦會受到政府有關部門之調查及跟進。
查詢
請致電新服務熱線2824 6500(按語音指示:選擇語言;2.申請、更改及取消服務,或更新帳戶資料;輸入主帳戶編號;4.查詢賬項;1.電召服務;3.查詢綜援客戶半費優惠)與職員聯絡。